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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 武清新城14-01-04 单元范围内西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报告

    1概况

    1.1项目概况

    202211-12月,受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华勘地球物理勘测有限责任公司遵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武清新城14-01-04 单元范围内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要求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武清新城14-01-04 单元范围内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要求地块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武清开发区内,包括01-60地块、01-62地块、01-64地块、01-65地块、01-67地块、01-70地块、01-72地块,共7个地块,根据《天津市武清区14-01-04单元细分导则》,地块四至范围及未来规划用地性质分别01-60地块东至01-71地块及01-72地块西侧,西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顺源道,调查面积为43381.70 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01-62地块东至新创路,西至新汇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顺源道,调查面积为56035.12 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01-64地块东至新创路,西至新汇路,南至规划绿地,北至规划道路,调查面积为54811.04 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01-65地块东至新汇路,西至01-70地块东侧,南至01-67地块北侧,北至规划道路,调查面积为13401.34 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1-67地块东至新汇路,西至01-70地块东侧,南至规划绿地,北至01-65地块南侧,调查面积为8459.08 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1-70地块东至01-65地块及01-67地块西侧,西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绿地,北至规划道路,调查面积为29696.17 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01-72地块东至新汇路,西至01-60地块东侧,南至01-71地块北侧,北至顺源道,调查面积为16454.89 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本次调查的西地块包括01-6001-6501-6701-7001-72地块及01-6001-70地块间规划道路。

    1.2对象与范围

    本次场地调查的对象包括场地内的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调查范围包括场地内的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的具体深度划分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论确定。

    地下水调查范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的浅层地下水。

    1.3地块土地使用历史及现状概况

    1)地块历史概况

    根据卫星影像资料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该地块历史用地主要为村庄、农田、水渠、鱼塘。

    2)地块现状概况

    地块现状为临时耕地、临时板房。

    3)地块周边使用情况

    根据相邻及周边地块历史用地使用情况,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主要有历史村庄昝南宫村、畦疃村、原东蒲洼村、原西蒲洼村)宾馆、农田及灌溉水渠、鱼塘,历史企业(历史轮胎模具厂、加油站、医用氮气瓶厂、汽车修理厂、制糖厂+皮革厂+减水剂厂等),奥克斯电气、凌致制衣有限公司、金红叶纸业、奥帕汽车配件公司、瑞斯奇柯特尔冷却系统公司、天津华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武清健康产业园、敏华工业城、敏华家具厂等在产企业、居住3污染地块。

    1.4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

    2污染识别结论

    1)基于已获得的信息,该地块历史用地主要为村庄、农田、水渠、鱼塘,现状为临时耕地。潜在污染物主要源于历史村庄居民生活,历史农作物耕种和相应的农田污水灌溉,历史鱼塘养殖,以及临时耕地作物种植等,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汞、砷、镉、铜、铅等)有机农药(DDT、六六六,多环芳烃、石油烃等。

    2)根据地块周边历史用地情况及现状可知,周边潜在污染源主要包括历史村庄、农田及污灌、鱼塘,历史加油站、制糖厂、皮革厂、减水剂厂、医用氮气瓶厂、汽车修理厂,以及在产天津华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居住3 污染地块,潜在污染物主要为汞、砷、镉、铜、铅等重金属,苯乙烯、甲苯、二甲苯等VOCs,多环芳烃,有机农药、石油烃、甲基叔丁基醚等。

    综上所述,该地块有可能由于内部及周边潜在污染源扩散造成污染,为确定污染物种类以及是否有污染迁移至土壤及地下水中,故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现场采样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共布设土壤监测点27个,地下水监测点14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03件(不含平行样),地下水样品14件(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有基本45项,选测pH值、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

    同土壤样品,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pH值、重金属、VOCsSVOCs、有机农药、石油烃(C10-C40

    4调查结论与建议

    经调查,镍、铜、铅、镉、砷、汞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地下水样品中检测污染物含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类标准。

    因此,武清新城14-01-04 单元范围内西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要求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确认该地块可以不用做进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武清新城14-01-04 单元范围内西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要求地块满足后续对应开发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中小学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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